問:我前段時間在網上購買鞋子一雙,鞋子發(fā)過來后發(fā)現(xiàn)是假冒產品,我多次和賣方溝通退貨事宜,對方始終不同意,請問我該怎么依法維權?(根據(jù)來信整理)
答: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因此,按照您的描述,您可以向網站要求賠償,如果網站不予以賠償?shù)?,您可以請求網站的負責人提供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如果網站不予以提供的,您可以要求網站對您進行賠償,同時我國法律還規(guī)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fā)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協(xié)商和解、調解、投訴以及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您可以選擇您方便的方式維護您的權益。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fā)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xié)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jù)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四條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